2007年4月17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预谋绑人质 跟踪露马脚
胡富健

  4月16日,台州市黄岩区法院以绑架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4年,并处罚金2000元。
  赵某准备了封口胶带、绳索、水果刀等作案工具,预谋绑架索财。经观察,赵将驾驶现代跑车的吕某定为目标,跟踪了三天,摸清了其上下班规律。去年12月28日下午,赵某携带作案工具,乘坐出租车跟踪吕的跑车,准备在吕到家下车时实施绑架,然后向其家人勒索钱财。后被吕发觉报警,赵某落网。